江苏海洋大学校友会换届工作指引
为规范江苏海洋大学各校友会(地方校友会、校友分会、行业联盟等)的换届工作,加强校友会组织建设,促进校友会工作健康发展,特制定换届工作指引:
一、换届前筹备工作
校友会进行换届前,应充分挖掘校友资源,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,在校友会群、公众号、网站等媒体发布换届公告,通过自荐、推荐等形式吸纳组织机构人员,最后通过理事会酝酿推选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。提前15日将下列材料报送校友总会审核(可报送电子版或扫描件):
(一)换届公告;
(二)理事会会议纪要;纪要中要包含:新一届组织机构候选人建议名单,拟定召开换届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、议程;
(三)拟任组织机构负责人简介(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)。
二、换届会议基本程序
(一)审议通过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、财务报告;设置监事会的,还需审议通过上一届监事(监事会)工作报告;
(二)报告新一届组织机构候选人情况,根据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组织机构;
(三)校友总会颁发聘书;
(四)根据章程及工作需要设定的其他程序。
三、换届后应报送的材料
校友会完成换届工作后15日内,应向校友总会报送下列材料:
(一)换届会议纪要或新闻;
(二)组织机构人员通讯录;
(三)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总结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校友会换届必须严格遵守其章程规定的任职年限和产生办法,允许届中个别调整,会长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责的,可以指定一名常务副会长代为履责,但需要向校友总会报备。
(二)关于组织机构的设置。校友会组织机构一般设顾问、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理事、监事,组织机构人数不超过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一。
(三)关于监事(监事会)设置。在民政系统备案的校友会必须设立监事或监事会。监事3人以上应设立监事会,设监事会主席1名。监事从理事会以外人员中产生。
(四)组织机构中的几个概念。名誉会长:是指原会长卸任后仍愿意参加校友会组织的,或其他地方校友会卸任的会长到本地愿意参加校友会组织的。执行会长:是由会长任命和指定的,当会长不能履行职责时,由执行会长代理会长的职责来领导组织。轮值会长:是指在组织机构中会长由大家轮流担任,轮值是一种制度,一般担任时间为每年为一个轮值时间单位,轮值人员一般为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,采用轮值会长制度的组织机构一般不再设置会长。
五、联系方式
江苏海洋大学校友总会 联系地址:连云港市苍梧路59号
联系人、电话:孙韶 0518-85895030 13605130861;
邮箱:744800706@qq.com
江苏海洋大学校友总会
2023年11月13日